黑龙江科技学院“四五”普法自查总结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法〔2005〕82号)《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文件中提出的全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要求及标准,结合学院“四五”普法实际工作,开展了认真的自检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黑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省部共建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现有教职工1891人,在校学生20140人。学院设有58个本专科专业,以工为主,函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多个门类;其中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企业管理为硕士学位点。学院现有专任教师近千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3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9人,博士69人,硕士334人,其他高级职称138人。几年来,学院党委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法〔2002〕139号)《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学院工作,在全院开展了“四五”普法工作。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建立了“四五”普法的组织机构。学院党委能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学院工作计划中都有普法内容,能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学院的普法工作在省高工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党委宣传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具体负责学院的“四五”普法工作。学院成立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学院抓行政工作的副院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基层党总支(二级院党委、工委)书记和机关两办、人事、保卫、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党委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制定了职责、分工明确。基层党组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学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规划。学院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以黑科院办发〔2001〕6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学院的“四五”普法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以各相关专业法规为重点,以学院“十五”计划提出的工作任务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四五”普法教育,达到了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实现了师生员工由法律意识向法律责任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院对全院的普法对象提出了不同的普法学习内容和要求及具体的方法步骤、措施与考核。
3、购买教材,培训骨干。为了搞好普法工作,我们购买了“四五”普法教材,下发基层,供学习使用。我们还举办了普法骨干培训班,每个基层单位有党总支书记带队,共54人参加了培训,由人文学院法律教授做《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辅导报告,为学院的“四五”普法工作,培训了基层的普法骨干。
4、提供普法经费保障。学院的普法工作,如购买教材、普法教育和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所需经费都由学院统一支出,保证了学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普法的宣传教育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学习了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宪法》、《中国高等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次学习都由学院党委书记先做辅导,然后由大家谈学习体会。院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结合学院发展建设的实际,认真开展研讨,制定了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和制定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和措施。
在普法教育中,按照学院制定的各层次人员“四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他们学习。根据《高等教育法》中“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要求,全院师生员工围绕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针、任务、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及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管理体制等展开了大规模的教育思想大讨论。通过讨论使师生员工站在21世纪教育思想的高度,树立现代大教育观、大工程观。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坚持按照市场经济需求,培养具有学院自己“品牌”的政治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导向。我们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税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税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教育。今年4月我们请了松北区税务局的领导来学院为教职工做《税法》辅导报告,并下发宣传教育材料。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组织师生学习、宣传世贸组织的规则及与世贸组织有关的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学院副院长张凤武教授给师生做了加入世贸的形势报告。
在学习教育的形式上,我们采取了集中学习研讨、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举办了学院政保人员、校产干部、纪检委员、党总支宣传委员、财会人员法律教育培训班,分别对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各有关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我们还利用学院的校报、宣传栏、橱窗、广播站、电视、校园网络、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通过课堂教育来完成,我们有法律教研室,开设法律课,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法院实习,直接参加案件的审理,现场学法、用法。回校后,举办模拟法庭,巩固所学的法律知识。我们还组织大学生到校外、社会上义务宣传《高等教育法》,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解答群众提问121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建立法律兴趣小组,充分利用“法制活动月”开展活动。法律兴趣小组在院团委的领导下,以法律专业学生为主体的学生业余社团,现有成员50多人,为发挥其作用,加强了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业余活动的管理。“法制活动月”是2001年创建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由学生会主办,以法律兴趣小组为依托,立足学院,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期,每年的5月及10月集中举行一次。通过融思想性、学术性和群众性于一体的高品位普法活动,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每次“法制活动月”期间都要进行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热点辩论、普法调查、法律咨询等活动,直接参加活动的组织人员300人次。学院把普法调查、普法下乡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每年假期组织学生参加普法调查或普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搞好依法治校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重要的是要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学院在普法教育的同时,就进行了依法治校工作。
学院为规范办学行为,依据《高等教育法》,制定了《黑龙江科技学院章程》,章程分为六章三十一条,提出了办学宗旨: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等工作,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提出了学院定位、学科门类设置及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制度;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依据《高等教育法》,学院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学院制定了《党委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改进领导作风,加强科学管理的若干规定》、《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规定》、《关于严肃政治纪律的规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内部发案与政治事件的责任追查制度》、《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职工管理暂行制度》等数十项规章制度,使学院办学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学院党委始终把加强民主管理作为大事来抓,制定了《学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教代会这一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作用,学院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调动全院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学院还制定了《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建立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完善了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形式和要求。设立了院务公开栏,每年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每半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总结汇报一次,防止和避免院务公开工作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在公开的范围上,凡是能公开的部门都要公开,凡是能够公开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从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职称评定、人才调入、基建项目招标、设备采购直至各种奖惩、评优、招待费、水电费等收支均实行公开。学院各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把办事机构、职能职责、政策依据、工作纪律、程序、时间、标准、结果、责任追究、举报途径等向全院内外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抓住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突出选用人和重大决策的公开。同时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全院各级干部进行公开聘任,对调入教师公开选聘,组织、人事部门严格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跟踪,主动监督和服务。近年来,学院在干部聘任、选留辅导员、教师等都实行了公开招聘,提高了各级干部特别是专职学生干部和教师的质量。我们还建立了院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民主协商会制度、专题研讨制度。建立了院长意见箱,使教职工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畅通了民主管理的渠道,营造了民主、和谐的良好环境,形成了学院和谐的大好形势。
学院制定了《法律顾问及法律咨询工作条例》、《黑龙江科技学院申述制度》,工作中实行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成立申述委员会,依法规定了申述程序,切实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院还制定了《黑龙江科技学院招生章程》、《黑龙江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明确了学生录取规则,加强了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学院按照“三育人”工作条例的要求,全方位开展了“三育人”活动,大力加强“四有”职工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教育形式,把思想素质教育和文化业务素质教育渗透到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领域中去,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尊敬的先进人物,他们恪守职业道德,无私奉献,求实创新,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每年学院都表彰奖励一批“三育人”工作的先进人物,并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学院在教师聘任、考核、职称评审等项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每项工作都能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如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加强“三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四不”(不表态、不许愿、不承诺、不营私舞弊)和“五公开”(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报告、公开评审、公开聘任)原则,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使评审和聘任公开、透明。
学院按照《会计法》和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各级行政部门和各级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制,在学院范围内树立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风尚,他们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进行收费,并把收费标准和项目通过入学通知书的形式面向学生公开,并说明按年度收费,使收费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合理化,没有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在学生退学等相关退费方面也是按照物价等部门的规定进行合理地退费。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重要事态和接待重要客人事项及时向学院党委和行政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科技学院“六防止、三杜绝”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以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和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与后勤校产处、基建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教育教学设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了学院及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以依法治校为基础,突出发展主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也就是党领导下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通过学院“四五”普法教育,使全院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师生员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他们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制的轨道上推动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1、坚持教育思想创新,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学院党委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反复思考,认真实践,逐步形成了符合学院发展实际,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及经济建设需要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观念,即: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增强开放式办学、自主办学的观念和市场化观念;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增强质量、特色是生命的观念,确定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观念;坚持大工程教育、终身教育的理念,确立了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健身、学会创新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念;坚持国内外合作办学,明确教育国际化、教育资源共享的观念;坚持经营学校的观念,确立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
学院确立了“培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工程实践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研究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从而构建了培养目标社会化、培养规格多样化、培养手段现代化、培养方式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人才培养的“七高”特色,即思想政治素质高、外语过级率高、计算机应用水平高、动手实践能力高、大学生参赛获奖率高、考研率高、就业率高。
坚持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特色,突出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注重社会科学对教育思想的指导作用,在办学实践中,形成德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对大学生全面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形成学院“计算机能力强、工程实践能力强、大学生德育与管理相结合模式好”的三大办学特色。院党委书记编著的《高校德育体系的整体构建与实践》一书,获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编著一等奖。学院承担的“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培养及其在创新学习中应用”课题,被批准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项目“创新学习研究与实验”子课题。2003年12月1日,学院被确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项目“创新学习研究与实验”实验学校。
2、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学科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重点,注重发挥专业优势,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和实施“硕博”工程,形成了有一定规模、层次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群和若干个教育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科研成果丰硕、有敬业精神的省级学科梯队,带动了学院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学院有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四个省级重点专业和八个省级学科梯队。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20余个,有55人在国家及省级学术团体任职,有8人被俄罗斯国家科学院吸收为兼职研究员,有128人入选省级以上基金项目、科技成果奖励、专业技术职务等评审专家库,有1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有13名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院特聘学科建设岗位教师200人。
学院充分发挥矿业学科优势和特色,建立了国家级安全技术培训基地和省洁净煤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了能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矿井设计、通风与安全、矿山压力与岩石力学、矿物特性分析、洁净煤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与动态测试分析等实验室及软科学研究基地,并与中国地质大学、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联合组建了岩土工程SIP实验室,形成了从煤炭高效开采、洁净燃烧、综合利用到矿区可持续发展的科研体系。其中,围岩支护技术、锚杆支护技术、复合颗粒洁净煤技术、生物质型煤技术、水煤浆技术、金属表面工程技术等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年来研究的洁净煤、煤化工、自动化提升等技术每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超亿元,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几年来,学院科技工作者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省自然基金、省重大公关等项目150余个,共有30余项科技成果分别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景海河等参加完成的“软岩岩体力学理论与实践”、“中低焓地热工程建设技术”研究成果分别获得2002年度、200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学院承担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项目课题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等高水平科研项目几十项,出版《黑龙江科技学院学报》、《煤矿机械》和《煤炭技术》等期刊。
3、以人为本,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学院坚持教育创新,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践中,以创新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突破口,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的培养,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多方面需求。
学院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长期聘请文化名人、客座教授举办各类艺术讲座,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定期开展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高品位的活动,为学生锻炼能力、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技讲座、学术报告和科技竞赛活动,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动手和科研创新能力。为学生提供助研、助教、助工、助管、助导岗位和建立创业基地,培养了学生的创业精神。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大学生德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牢固树立大工程教育的思想,得到了国家教育部社政司的肯定,被专家认为是德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范例。该项研究成果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几年来,先后涌现出了“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三好学生”、“省三好班级”、全国建昊奖学金和孙越琦奖学金获得者、省“十佳”大学生、省三好学生和省优秀学生干部等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城市规划设计、计算机、外语等大赛中,多次获国家级、省级一、二等奖,居全省高校领先水平。
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探索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模式、新特点,完善就业工作指导新体系,实现了网上信息提供、指导、推荐、招聘。毕业生以“政治思想素质好、工程实践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连续四年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
“发展是硬道理”,跨越式发展是实践这个硬道理的最佳途径,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最佳体现。由于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学院的规模番了三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由“九五”末期的5992人增加到20140人,占地面积由32万平方米到现在77.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9万平方米发展到51.72万平方米,固定资金由原来的1.4亿元到10亿元。如今,学院广大师生员工以与时俱进、创业创新、励精图治、团结奋斗的精神,走特色发展的路子,向着更高、更大、更新的目标跨越式前进。
黑龙江科技学院普法办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