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 新闻发布流程    08-28      · 新媒体审批备案流程    04-28      · 九月份院级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09-06      · 六、七月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07-06      ·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测一测,2017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在线学习答题活动的通知    05-16
 
 
 本站首页 
 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文件通知 
 理论学习 
 普法专栏 
 精神文明 
 统战工作 
 科大校报 
 学校首页 
 
  思政工作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思政工作>>理论资料>>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9-12 08:39 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战略任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伴随着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国际思想文化领域斗争深刻复杂,高校抵御和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的任务更加繁重。国内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叠加呈现,师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通过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师生、运用新兴传播手段进行创新、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传播等,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努力使学校党员干部成为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力组织者,教师成为宣传思想工作的自觉传播者,大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

3、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是学校深化改革、内涵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在全校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宣传思想领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诸如重视不够、合力不强、创新不足、作用不明显、新媒体运用欠缺、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等问题。只有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为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内涵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当前,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向纵深展开,我校促进内涵发展、建设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进入关键时期。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规划落实好“十三五”期间的各项任务,迫切需要全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立足新常态,构建大格局,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切实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二、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任务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为主线,以提高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素质为基础,以管好导向、管好队伍、管好阵地为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

4、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师生员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纲领教育,深入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民族精神教育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结合起来,使师生员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5、巩固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师生员工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弘扬中国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活动,开展弘扬科大精神、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爱校、爱岗、爱生”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员工思想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师生员工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工会、校团委、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6、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引导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国家观和民族团结教育,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强化办学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凝心聚力,激励师生员工为实现“科大梦·共筑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国际合作处、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后勤工作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7、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大学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培育和弘扬“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为核心,不断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示范区和文化辐射源。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8、立足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单位:学工部(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三、扎实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9、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把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纳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纳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之中,及时修订教学大纲,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手段创新,着力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完善以教学效果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择优推广改革项目,组织开展示范课。加强教学资源网建设,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络教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深入开展“四进”(进教材、进课堂、进支部、进头脑)增强“四信”(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辅导》课程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学分、师生比和生均经费标准,确保思想政治理论在学校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落实生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究与培养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务处、组织部、财务处

10、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思政课特聘教授制度,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增强教学实效上。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规划,通过骨干研修、择优资助、学历提高、国内外访学、名师工作室等渠道,培养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教学科研骨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通过运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通过结合现实问题、热点问题和学生身边的问题等不断提升教学效果,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方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

11、着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为主线,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对社会思潮辨析引导,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立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进融入教材、融入课堂、融入学生日常行为,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宣传教育等方式,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工作体系和实践模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按照《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视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筑牢反分裂反渗透防线,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创新,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以实践养成为载体,深入开展“学雷锋做新时代好青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廉政文化进校园”等专题实践活动,开展“青春故事分享交流会”、“典型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充分发挥“江畔朝阳”品牌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继续推出精品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为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平台。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域。建立健全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大学生就业教育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等建设,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及有困难学生心理辅导和资助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注重考核,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努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学工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2、发挥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和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培养好学科带头人,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专家,建设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创新基地,切实把我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成为省优势学科。注重各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政治导向和育人作用,强调各专业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专业知识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和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出现错误理论观念、思想意识、言论以及不良情绪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四、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13、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理论武装工作放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支部活动,不断增强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健全完善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和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建设信息化学习平台,不断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与感染力。加强党员教师教育培训,重视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并发挥好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作用,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在党的周围。加强对全体教师特别是新聘用教师、青年教师、回国留学人员、出国访学教师的学术安全教育,完善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聘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教师思想状况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教师成长、改善教师学习工作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制度,贯彻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为教师成长发展创造平台。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科技处、校团委、纪委、国际合作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4、着力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落实《黑龙江科技大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把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教育融入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培训全过程,引导教师恪守职业操守,严守师德底线要求。把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特别是新聘用教师岗前培训计划之中,教育引导教师树立优良的学术品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崇德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增强教师职业神圣感。完善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聘用管理办法,加强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科技处、校团委、纪委、国际合作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5、建立健全考核监督工作体系。坚持政治和道德标准,严把教师入口政治考核关。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任奖惩和绩效考核的首要内容,引导教师既要做学问之师,又要做品行之师。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奖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教师学风建设办法,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建立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状况调查研究机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科技处、校团委、纪委、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五、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16、扎实推进思想理论建设。依托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全面学与专题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专题教学和培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师生头脑,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四信”。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及重点课题,不断提升研究回答重大问题能力。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培养一大批政治骨干,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建设,发挥好学校社科联作用,积极鼓励理论工作者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学校内涵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努力培养服务党和政府及学校科学决策的智库人才。建立社会思潮和舆情分析研判机制,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编发宣讲资料,牢牢把握理论和舆论斗争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体系建设。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注重用中国理论、中国学术、中国文化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说服务、感召力、传播力和影响力。贯彻落实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优秀成果推广普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式,积极推进与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学术交流,不断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话语权。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务处、科技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8、提升研判分析问题能力。密切关注社会思潮的新发展和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境外涉华舆情、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准确掌握理论热点和媒体动态。围绕理论热点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定期开展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及时收集反映全校师生员工的舆情动态,提高深度分析和研判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反映前沿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并及时上报学校党委。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校工会、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19、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始终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好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及微博、微信等媒介,切实做好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及系列专题报道,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大精神为主线不断将新闻宣传向学校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延伸,突出典型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为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健全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加强对外宣传的策划与推介,及时反映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贯彻落实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就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发布信息,妥善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校工会、网络中心、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20、加强和改进网络宣传思想工作。切实把网络舆论引导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加入“黑龙江大学生在线”、“黑龙江省高校校园网站联盟”。推进数字图书馆、虚拟仿真实验室、网络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等建设,增强校园网络文化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性门户网站、新闻网、主题性教育网站及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加强贴近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优秀栏目建设,推进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教师博客、校务微博、班级微博、校园微信公共账号及活动社区建设,不断增强网络阵地的思想性、教育性、服务性、互动性。建立网络宣传(评论)队伍,鼓励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络舆情收集,积极传播网络优秀文化作品和言论,有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思想疏导。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校团委、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

21、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实行“校内用户信息交流”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制定网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规程,建立上下联动的舆情工作模式,汇集研判网上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处置网上不良信息,形成快捷、管用的网络信息内容监管机制。开展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制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加强网络政务工作管理,对网上传输的通知、公告、文件、图片、视频等各类信息必须严格审查与把关,防止信息失误、信息误导。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校办、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22、强化课堂教学纪律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制定完善《黑龙江科技大学加强课堂教育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师课堂教学考核、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顽固坚持违法、有害观点、不听教育劝阻的,要视情节调离、解聘;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聘用外籍人员来校任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处

23、严格执行宣传思想文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完善《黑龙江科技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校报、宣传橱窗、阅报橱窗、校内刊物、电子屏幕、广播与音像制品的建设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舆论信息安全。落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审批制,对内容、人员、场地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图书馆订购境外书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收境外捐赠出版物的管理。加强对各类读书会、学术沙龙的引导和管理。健全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学校社团、协会管理办法,实行年检制,加强对各种活动的指导监管。规范师生员工接受西方媒体采访,严禁非法组织到学校开展活动,严禁师生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做到分级把关,责任落实到人。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科技处、图书馆、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24、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及其他渗透活动。始终坚持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严禁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校园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开展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加强校园反邪教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坚决制止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传播活动。依法加强对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的监管,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未经依法审批的,不得接收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加强对师生参加国际性会议、学术交流、讲学、培训、合作项目的管理。强化外事纪律,完善审批监管,妥善处理好正常的国际交流与抵御渗透的关系。严禁合作开展涉及敏感问题和重要资源信息的项目,有重点地加强涉外科研项目保密审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国际会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加强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处、国际合作处、科技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七、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

25、完善宣传思想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要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党委成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作为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负责,要充分发挥好院级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分层次建设好党校,夯实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基础。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培养青年的作用。把宣传思想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机关各部门、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26、提高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素质。学校要统筹推进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等宣传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机构设置,按照办学规模和职能需要合理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工作力量。坚持高标准选配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把政治坚定和在理论上、笔头上、口才上有专长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要求,健全学校党委宣传部长由学校党委常委兼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比例配备辅导员。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人才培养和系统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政策,为他们成长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27、构建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要成立由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保卫部、校团委、外事处、工会、财务处、人事处等参加的学校宣传思想联合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工作,交流沟通信息,定期形势研判,协同推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要抓好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情况纳入中层领导班子、干部考核的工作落实,并作为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宣传思想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机关各部门、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工委)

关闭窗口

版权:黑龙江科技大学 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