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思想理论领域的情况和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宣部 《 关于当前思想理论领域的情况和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 (中办发 〔 2004 〕 29 号,以下简称中办发 29 号文件)。中办发 29 号文件全面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全面贯彻中办发 2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当前思想理论领域的主要形势
当前,我省思想理论领域总体形势是好的。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广泛兴起,省委中心组的表率带动作用越来越突出,理论覆盖面越来越大,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越来越明显;新闻宣传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一系列重点宣传战役,在开展战役中打造强势,在发挥优势中服务群众,在体现媒体特色中满足需求;文化艺术出版事业繁荣发展,群众文化活动主题鲜明,质量不断提高,精品创作体现特色,艺术品牌不断扩大,文化体制改革思路逐渐清晰,力度不断加大;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建设更加丰富具体,典型的培育和宣传更加具有时代感和影响力,推出了马祖光、麻晶莉和“七煤”集团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人物和群体,组织开展了小康建设百面旗、百位黑龙江历史名人、百位在省外国外创业的黑龙江人及在黑龙江创业的外地人等“三个一百”的宣传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初步形成;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辐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展;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得到加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了新起色,调查研究的风气愈加浓厚,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更加牢固。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巩固中发展,在改进中提高,始终保持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我省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人心思上的局面业已形成。
但是,也必须清醒看到,我省思想理论领域还存在着许多亚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地方和单位举办的研讨会、论坛、讲座有宣扬西方政治制度,宣扬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鼓吹私有化,否定公有制的言论;有的网站网页利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借题发挥、恶意炒作,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刑事案件和经济问题政治化,故意夸大党委和政府某些具体的工作失误,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等等。这些噪音杂音虽然没有影响我省社会思想的主流和舆论的主调,没有妨碍社会稳定和中心工作,但是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既要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的主流,又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地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做好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二、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贯彻中办发 29 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意识形态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主旋律。坚持守土有责,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绝不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坚持“头脑清醒,冷静观察,掌握动态,心中有数,审时度势,慎重处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处理思想理论领域的问题。要注意区分思想认识问题、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坚持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又不人为炒热,授人权柄,以免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1 、进一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地位不动摇,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在全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年学生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把县处以上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检查考核重点由强调制度建设逐步转向强调学习效果,把理论学习的效果同本地本单位的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起来,同领导干部主观世界的改造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学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在高校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识竞赛、征文、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青年学生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和领会,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
2 、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按照“突出现实、贴紧要务,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突出优长、打造精品,突出创新、繁荣学术”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研究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紧密结合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和生产生活实际,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努力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逐步改革课题立项、职称评审和成果评奖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努力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有境外学者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包括制作报告、录音、录像和电视节目,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批准。举办大型报告会、研讨会、讲座,须报省委宣传部批准。举行有境外学者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由省委宣传部审查并报中宣部批准。申请设立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必须经省社科联审查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到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省民政厅与省社科联必须严格对其进行管理。
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宣传。把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广泛的宣传普及结合起来,科学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围绕中央的重要文件文献、大政方针和中央、省委的重大战略举措组建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编写通俗理论读物,制作电视理论文献片。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理论专题专版专栏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理论阵地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阅评和通报制度,大力加强网上理论宣传队伍建设。
(二)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弘扬主旋律
4、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战役。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本质与主流。要紧紧围绕我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着力培养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抓住良好机遇,深化各项改革,积极扩大招商引资,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加快建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发挥地缘优势,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合作;加强边疆文化大省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战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努力提高对重大问题的舆论引导能力。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进行改革创新,积极引导社会热点问题、重大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主流舆论。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建立突发和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要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工作改进,进一步增强舆论的公信力。
6、加强对生活类、晚报类、文化类报刊的管理。生活类、晚报类、文化类报刊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报刊内部要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包括请示报道制度、三级审稿制度、奖惩制度。在新闻宣传中要注意树立黑龙江人的正面形象,减少负面影响。要坚持内外有别,对于涉及热点、敏感问题,要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要注意把握报刊的品位和格调,不得转载、连载、刊发渲染凶杀、暴力、色情和政治讽刺等格调低下的文章。
7、加强新闻宣传常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党委宣传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新闻协调会和新闻座谈会,指导和协调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保证各项宣传报道任务的顺利完成。新闻出版的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新闻出版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向省委宣传部请示、专题报告或上报备案。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善于从会议和领导讲话中挖掘新闻,力戒空泛和一般化,增强新闻媒体的吸引力。认真开展新闻阅评工作,对报刊台的舆论导向、新闻内容、稿件质量、版面和时间安排、报道艺术等进行评述,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实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纠正错误制度和奖评制度。加强对广播电视谈话类节目、现场直播节目的管理。对违反宣传报道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及时纠正,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效果。
8、加强对境外媒体新闻和出版物传播渠道的管理。省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境外广播电视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私自接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问题,严禁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走私和安装卫星电视设施的行为,全面清理城镇居民小区私装的卫星电视设施,严肃查处违规扩大境外卫星电视收视范围,特别是将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违规输入有线电视网的行为。省信息产业部门、省广电部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省商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和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该产品不进入社会市场流通领域。凡未取得信息产业部核发的定点生产销售许可证、未取得省广电局核发的安装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有相关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省信息产业部门、商务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境外资本对有关邮递业务的渗透,严格控制与外国资本有关系的快递公司的设立,加强对进出口信件的有效监管,严禁从事国际寄递业务的公司超范围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物品,对违规违法经营信件邮递业务的快递公司进行严厉查处。海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口货物和旅客行李物品、邮件、快件的监管,特别要严格对入境刊物和音像制品的检查。省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境外研究机构和基金会在我省活动的管理。
9、加强出版行业的管理。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和完善出版例会、出版通气会、出版审读和阅评、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前谈话、出现违规问题谈话备案、重大选题报批等规章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次管理,有效调控出版业发展规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设立图书及电子音像出版社、报纸、期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已办出版社、报纸、期刊社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出版增刊、年度检验,以及省外、国外出版发行单位在我省设立记者站、派出机构等,须由政府主管部门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发挥我省“五级审读网”的作用,加强事前审读和出版选题管理。加强对印刷业、发行业的管理,加大对游商、无证照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非法政治类出版物。
10 、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把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同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战略结合起来,策划并构建与全国大外宣格局相统一的我省整体外宣战略。整合外宣力量,把活动外宣、媒体外宣、文化外宣结合起来,拓宽外宣渠道,延伸外宣触角,扩大外宣影响力。突出抓好国际文化交流,配合做好全省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主动邀请中央媒体、兄弟省市媒体乃至国外媒体到我省采访,借助力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我省正面影响,展示黑龙江的发展潜力,提高我省在全国的知名度。
(三)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11 、积极推进文化体莉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激活机制,革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要从我省省情和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出发,借鉴经济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哈尔滨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2 、规范文化市场,完善文化市场体系。要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执法体制,整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违纪黑名单”、“警告”、“亮黄牌”等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完善管理机制,依法加强管理,实现增强宏观控制力和提高微观竞争力的统一。省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各级文化执法队伍的稽查和监督。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对民办文化工作室、民办图书和影视制作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13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省级标志性设施、文化基础设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开发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我省的文化地位和发展水平;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加快文化产业基金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积极推进以广播电视业、报业、出版业为龙头的改革,大胆探索经营性产业发展之路,努力构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培育一批国有、国有控股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努力增强我省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实施文化大省建设“四项工程”(文化精品生产工程、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快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步伐,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四)坚持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4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校行政学院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 ,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的党政领导都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内容、方法、途径、评价体系,切实解决高校、党校、行政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老化、内容陈旧、方法和途径简单、考核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等问题。
15、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做好“三进”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省委宣传部负责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组织力量编写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的工作。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对于一贯坚持错误思想观念的人,要调离教学岗位。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讲台、论坛、研讨会、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学校出版社的管理,特别是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念提供传播渠道。
16 、加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省委宣传部要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省内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思想政治理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水平,壮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各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要配合“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普遍进行以加强师德建设为宗旨的教育活动。
(五)积极占领互联网阵地,形成网上正面宣传的强势
17 、大力发展主流网站,提高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的能力。加强以东北网为龙头的省内主流新闻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的作用。切实加强内容建设,既要准确、及时、权威,又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高品质、高质量,以丰富多彩的网上宣传内容增强主流网站对网民的吸引力。要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标,尽快做大做强。各部门要为推动主流新闻网站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物力、人力和财力支持。
18 、建立互联网新闻宣传评论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的网上应对。建立网上舆情分析机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网上评论队伍,充分发挥网上评论员的作用,对网络炒作我省热点问题,及时地进行应对,澄清事实,做好对网民的引导工作,树立黑龙江良好的形象。同时,建设好东北网的新闻时政论坛。
19 、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要会同省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登载新闻的管理,对违规开办新闻时政类论坛、违规登载新闻的网站进行及时处理,对网上各种有害信息要进行及时删除和封堵。要将高校网站列入重,点监督管理范围。
20 、加强对通信增值业务中的时政新闻传播的管理。未经批准,任何短信息服务商不得从事提供新闻时政信息的服务活动。从事新闻时政信息服务的通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必须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并报国务院新闻办备案,再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各类通信企业不得为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的接入服务。省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开办增值业务的通信运营企业和信息业务经营者的管理,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1 、坚持以人为本,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基层。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巩固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在重在建设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做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群体。
22 、突出做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面要宽,层次要深,方法要活,效果要好。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下岗分流、土地承包、城市拆迁、收入分配调整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既要认真研究,很好把握,处理得当,同时也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3 、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深入贯彻 《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以 20 字公民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重点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重点,认真抓好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改革,科学确定德育内容,不断改进德育方法,做到传授知识、陶冶情操、注重养成,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创作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教育功能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4 、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社区为重点的创建文明城市,以农户为基础、以小城镇为重点的创建文明村镇,以承诺制、公示制为重点的创建文明行业,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育“四有”公民为主要任务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把信用建设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诚信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企业”、“诚信单位”活动。加强对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创新载体,增强活力。
(七)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5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宣传部要会同组织部门共同抓好各级意识形态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搞好领导班子配备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把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于马克思主义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各级党委宣传部要经常了解意识形态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工作汇报、年度考核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意识形态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意识形态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选拔、配备和调整,各部门提出人选后,报党委宣传部,由宣传部门进行考核,提出意见,统一报组织部门。意识形态部门内设机构、重要岗位调整及其领导干部发生变化,都必须事先征得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同意,凡必须经过各级党委宣传部考察任命的干部,在未经批准之前,不得先行上岗工作。
26 、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我省宣传文化“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规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新闻出版人才、广播电视人才、文学艺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有计划地组织宣传文化人才出国培训或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依托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各级党校现有专业和师资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宣传文化人才培训基地。与有关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班,逐步改善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重视对后备人才队伍的选拔培养工作。
27 、加强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和使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身份、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机制和手段。打破学历和资历界限,建立以业绩为取向,以创新能力、创作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宣传文化人才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选人用人环境,扩大识人选人渠道,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和选用人才。积极推进新闻、出版、文艺、社科研究、政工等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改革,实行评聘分开,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打破地域、身份、编制等政策界限,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入股、技术咨询等多种办法和形式,积极引进境外和省外各类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28 、建立健全人才扶持激励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的投入。设立宣传文化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并为文化人才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课题、重要演出活动及研究、创作、出版专著等提供资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要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允许和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允许和鼓励高薪聘用拔尖人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制和年薪制。对在各自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获国际和国家级奖励的文化人才给予重奖。对有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实行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年轻优秀人才破格晋级制度,可不受职数限制,破格晋升职级。提高优秀人才政治待遇,做好优秀人才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优秀人才解除后顾之忧。
29 、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全省新闻、出版、文艺领域继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文艺)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在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
(八)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30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各级党委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工作抓紧抓好。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加强管理、行业自律、微观主体依法运营的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所属舆论阵地坚持正确的导向,所属文化单位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所属互联网站和各种媒体成为传播有益信息的渠道,所属高等学校、党校、社科研究单位成为宣传科学理论的重要阵地。
31 、坚持依法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法律法规建设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健全执法体制,落实执法责任,把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寓于行政管理之中,做到依法行政。对于恶意攻击党和国家基本政治、经济、司法、新闻出版制度,恶意中伤党和国家领导人,危害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
32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工作,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级党委宣传部作为收集报送舆情信息的第一责任部门,要把舆情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担负起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责任。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巩固已有网络、扩大覆盖面,调整充实力量、加强分类指导、健全工作制度、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形成以各级党委宣传部为枢纽、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各类舆情信息直报点为依托,纵横相联、覆盖广泛、功能完善、反映快速的舆情信息工作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