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10月26日,中央文明委召开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会上我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委和行政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求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真,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之实,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实现了“三赢”。
学院党委多次被省委等上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
学院党委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全院上下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通过学习理论,教职员工树立了新的办学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成为掌握先进文化的主力军。党委坚持多年的主题思想教育,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推动载体。通过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统一了师生员工的思想,凝聚了力量。
学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龙头工作来抓。以《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黑龙江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遵循的标准及规范》为创建活动的标准,以多种有效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起到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转换风气、调动积极性的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上水平。
学院实施了《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校园治安和防火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有效措施和科学预案。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已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学院初步建成了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广大师生员工以与时俱进、创业创新,励精图治、团结奋斗的精神,走特色发展的路子,向着更高、更大、更新的目标跨越式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