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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例会制度
2012-07-18 09:56  

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例会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了认真履行党委宣传(统战)部参与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职责,积极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上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一、例会形式

以召开党委宣传(统战)部部务会的形式进行例会。

二、例会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中旬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部务会。

三、参加人员

党委宣传(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

四、例会内容

1、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相关精神和重大部署,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最新动态。

2、采取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等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和研究,供主管领导和学校党委参考。

3、积极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召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战略研讨会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讨会。

5、从宣传(统战)部的实际出发,在提供教师学习资料、开展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支持思想政治理论科建设。

6、不定期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人以及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等沟通和了解相关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主管校领导。

五、例会管理

1、例会由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负责召集。

2、党委宣传(统战)部理论科负责做例会记录。

3、党委宣传(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例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要向部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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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黑龙江科技大学 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