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
●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86.6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8%
●全国年均救助受灾群众8000余万人次,累计帮助受灾群众重建住房1800余万间
●全国有社区服务中心17.5万个,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3万个,各类养老机构3.8万个,床位266.2万张
悠悠万事 民生为大
记者: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救助工作有何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和突破?
李立国: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多项社会救助制度先后创立,逐步实现了城乡社会救助均衡发展,初步形成一张保护困难群体的全方位的安全网。
第一,是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2007年实现了低保制度的城乡全覆盖。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86.6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8%;比2007年底的3566.3万人增加42.6%。
第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快速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2006年底覆盖了所有涉农的县、市、区;到2008年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也基本确立。
第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现历史性转型。于2006年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破天荒地让这部分最困难、最无助的农民吃上了“皇粮”。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53.6万人。
第四,是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记者:“十二五”期间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划与设想?
李立国:“十二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将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力争“十二五”时期,城市低保标准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