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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6-09-08 08:56 宣传部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节假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师廉洁自律意识,巩固师德专项整治成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师执纪守则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格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教育引导教师遵守师德,防范和杜绝节假日违反师德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广大教师要确保评卷公正公平;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的崇高荣誉,争做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三、加大教师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于违反“六个禁止”和“红七条”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充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监督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0451-88036075;

举报邮箱:jjw88036075@eyou.com

党委宣传部

纪委监察处

人事处

教务处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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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黑龙江科技大学 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