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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2-08-16 14:50  

关于开展“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工委):

日前,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等联合主办的“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征集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大美大爱龙江”主题征集活动方案》的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目的

此次活动是为了深入学习宣传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吉炳轩关于“建设大美大爱龙江”的指示精神而开展的。要把此次主题征集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活动、学雷锋活动、“寻找身边的美”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深入解读和阐释“大美大爱龙江”的丰富内涵、时代特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不断增强热爱龙江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营造共创大美大爱龙江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征集内容和形式

1、“大美大爱龙江”表述语。概括提炼“大美大爱龙江”的丰富内涵、时代特色和人文精神。要求主题明确,语句优美,寓意深刻,语言精练,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加强的传播力。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字数在30字以内。

2、“大美大爱龙江”形象标识。围绕“大美大爱龙江”的丰富内涵,设计彰显龙江特色的形象标识。要求寓意厚重,内涵丰富,融入龙江特征元素,能充分体现龙江浓厚的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创意新颖,构图独特,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并配有创作理念释义。

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设计应该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络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除提交图案之外,每件作品配写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阐述形象标识的实际思路、理念和含义,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需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3、“放歌龙江”作品。作品创作要主题突出,以书法、绘画、摄影、诗歌、散文等艺术方法,反映和展现龙江发展的宏伟蓝图,反映龙江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现龙江人民的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表达全省人民热爱龙江、建设龙江的豪情壮志。

书法作品:参赛做平为硬笔或软笔作品,参展规格不超过6尺。以图片形式提交。

绘画作品:本人原创作品,可以是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彩笔画、卡通画等,提交作品不限,作品尺寸不限。以图片形式提交。

摄影作品:图片精度不少于300dpi,长边不低于2400像素。作品必须为JPG格式。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可有主题的提交单张作品或组照,并附上文字说明。

诗歌散文作品:形式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诗词作品:诗、词、联、赋。诗为古体;赋不超1000字。

以上各类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近似,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被评审确定为获奖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归省委宣传部所有。

三、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由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电子版通过办公网传到党委宣传(统战)部,纸质材料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办公室(办公楼2008室)。

2、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30日。

3、奖项设置。参赛作品统一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组织评选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及名单将在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发。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对各类评选作品设置奖项如下:

表述语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形象标识类: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放歌龙江作品类: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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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黑龙江科技大学 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